关于举办“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第96期·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的通知
2025-05-20 浏览数:2,292
穗律协业通〔2025〕46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加强我市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律师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专业水平,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25年5月23日举办“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第96期·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版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商业秘密及隐私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沙龙时间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三、沙龙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30层08-12单元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四、主题内容及嘉宾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
(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的行政司法新动态》
董咏宜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版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二)《严审时代“撤三”的进攻策略》
舒芳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版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为了保住注册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做些什么》
卜小军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版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名额4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沙龙记录2个课时,请各位律师提前下载“律兴”APP现场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林泽仍、余凤玲,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版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3570133314、13719193038 。
广州市律师协会
本次活动报名《“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第96期·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仅对“ 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
”开放。
活动名称《“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第96期·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5-20 19:00:00 至 2025-05-23 15:00:00 (报满即止)
活动名称《“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第96期·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攻防战”》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5-20 19:00:00 至 2025-05-23 15: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2个名额)
- 1.张骏飞(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
- 2.陈金兰(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 3.陈丽诗(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4.李泳怡(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
- 5.赵智恒(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 6.朱虹(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7.邝丽华(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 8.熊仙凤(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9.冯楚尧(广东骏思律师事务所)
- 10.杨飞龙(广东广怡律师事务所)
- 11.欧婉华(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12.邓韵(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13.刘银银(广东骏思律师事务所)
- 14.黄志伟(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15.刘培培(广东骏思律师事务所)
- 16.张帅(广东粤大律师事务所)
- 17.杨品仪(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18.王文惠(上海数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19.马光越(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20.李维(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21.王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22.吴宇珺(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
- 23.熊菲娜(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24.雷少华(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
- 25.黎同珠(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 26.周盘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27.汤思媛(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 28.林晓明(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 29.杨雪枫(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
- 30.潘柳涓(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31.郑二丽(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32.陈秀媚(广东泓比晟律师事务所)
- 33.吴瑾(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 34.江韵华(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 35.梁惠(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 36.王瑕(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 37.潘华章(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 38.张玉标(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