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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提升律师执业服务技能、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 业务培训的通知
2025-02-24    浏览数:4,691

(原定于2025年3月7日-9日举办的“提升律师执业服务技能 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业务培训班,因故延期和变更,详见省律协通知:http://www.gdla.org.cn/detail/?id=e75c78c82efe4e3dbae8224e450f984d)

穗律协通〔2025〕10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由北京京师畿辅法治研究院、北京京师畿辅法治教育培训学院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宣传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基地办公室组织的关于“提升律师执业服务技能、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的业务培训定于2025年03月07日-09日在广州市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举办,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提升律师执业服务技能、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的业务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刑事诉讼(第一期):对被留置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应当如何认定。

主讲人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二)民商事诉讼(第一期):民商诉讼律师应当如何代表民商诉讼当事人提起民商事诉讼。

主讲人孙华濮: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三)民商事诉讼(第二期):民商诉讼律师应当如何让民商诉讼证据成为定案的依据。

主讲人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编纂委员会顾问,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报名参会

(一)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时起,截止至2025年03月03日18:00止。

(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本次三期中的任一期培训的学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是在有效律师执业资格期限内的执业律师;

2.能提交经查重率不超过10%的10000字以上的法治实务研究论述论著的。

(三)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感兴趣的律师,根据附件通知要求自愿报名。

三、参会费用

(一)培训费用:原为19800元/期/人(含场租、资料、会务、课酬、食宿等)。

经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主办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宣传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基地办公室协商,给予我省律师如下优惠福利:

(1)费用减免:减免30%的培训费。凡报名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的我省执业律师,报名费为13800元(不包括书籍刊物出版等费用)。

(2)团体优惠:任一律师事务所报名参训超过10人及以上的,可获得一个免费参训名额(至培训名额报满为止)。

(二)出版费用:3000元/1000字(含审核、修订、编撰,委托设计、出版、发行、书号等费用)。

(三)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关于举办“提升律师执业服务技能、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的业务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2月24日

 

(市律协联系人:陈思华,联系电话:835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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