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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行政复议法》实务问题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2025-06-20    浏览数:1,624

穗律协业通〔2025〕77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花都区律师团体,进一步提升广大律师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立法与政府规章法律专业委员会、花都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在广州市花都区举办“《行政复议法》实务问题业务研讨会与培训活动”。本次研讨会与培训活动将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主讲嘉宾,围绕行政复议法在实施中需要把握的新问题以及行政复议与立法工作衔接等方面展开深入研讨。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625日(周三)下午14:00-17:30

二、会议形式

线下: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3号保利国际金融中心T47

三、主题内容及嘉宾

(一)主题

1. 行政复议在证据规则方面的实务解析;

2. 行政复议在征地批复方面的法律实务;

3. 行政复议在程序权利方面的救济路径;

4. 行政复议在税务稽查方面的业务特点;

5. 行政复议与立法工作的衔接:从实务问题到立法完善。

(二)主讲人

1.石伟民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规章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席;

2.陈明圣律师,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抚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践导师,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3.蔡明宏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刘烨贤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5.孙庆豫律师,广州市调解协会调解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线下活动,现场名额4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活动记录4个课时,届时现场登录律兴”APP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付思达、周静,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360242776713632307974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620


本次活动报名《《行政复议法》实务问题业务研讨会》仅对“ 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 ”开放。
活动名称《《行政复议法》实务问题业务研讨会》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6-20 00:00:00 至 2025-06-25 14: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2个名额)

  • 1.陈玳莹(广东裕信律师事务所)
  • 2.范楚妍(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3.钟其力(广东古谷律师事务所)
  • 4.丁振凯(广东法丞汇俊(黄埔)律师事务所)
  • 5.侯桂连(广东永哲律师事务所)
  • 6.罗斌(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7.候丽鹏(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8.侯嘉毓(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9.胡世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 10.贾志坤(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11.杨小风(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 12.姜顺玲(广东兴全合律师事务所)
  • 13.沈子扬(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
  • 14.徐永荣(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15.刘嘉雯(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16.杨雯雅(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17.涂莉(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18.罗建萍(广东创盟律师事务所)
  • 19.邓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20.林秋容(国智君联(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
  • 21.严惠怡(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22.曾春霞(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23.李瀚翔(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 24.雷少华(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
  • 25.汤欣彤(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 26.谢君怡(广东睿问律师事务所)
  • 27.王诗雅(国智君联(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
  • 28.武兴荣(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
  • 29.毕芷盈(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0.潘艳春(广东省矿产资源勘查院(广东省核地质勘查研究院))
  • 31.薛洪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 32.郭凯妮(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33.陈碧霞(广东启源(南沙)律师事务所)
  • 34.张则明(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35.凌勇(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 36.陈龙(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37.谭意娣(广东章纶律师事务所)
  • 38.付欢(广东广信君达(花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