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的通知
2025-06-11 浏览数:1,217
穗律协业通〔2025〕61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加强交流学习,提高我市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5年6月13日举办“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3日(周五)上午10:00-12:00
二、活动地点
线下: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万菱汇国际中心32楼3201
线上:延播(时间待定)
三、主题内容及主讲人
主题: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
主讲人:潘新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线下活动,现场名额3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活动记录4个课时,届时现场登录“律兴”APP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杨淙智、方芝琳,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5622128866、13828119725。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1日
本次活动报名《“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仅对“ 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部正常执业律师,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名称《“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人数限制:30人(还剩3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6-11 00:00:00 至 2025-06-13 12:00:00 (报满即止)
活动名称《“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人数限制:30人(还剩3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6-11 00:00:00 至 2025-06-13 12:00:00 (报满即止)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30人(还剩3个名额)
- 1.刘照洋(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 2.郭杨(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
- 3.许霖鸿(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4.郭晶晶(广东启润律师事务所)
- 5.龙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6.李波(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 7.肖健深(广东泉镜律师事务所)
- 8.王庞(广东乾敬律师事务所)
- 9.高婉君(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
- 10.杨淙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11.黄晓伟(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12.英桦(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
- 13.王秋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14.张则明(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 15.王镇涛(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
- 16.刘渊(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
- 17.李桥(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18.何家瑜(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 19.周雯丽(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 20.黎杰豪(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
- 21.郑福平(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22.曾嘉伟(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23.刘穗宝(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 24.真萍(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 25.张力(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 26.雷少华(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
- 27.王灼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