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5〕36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法治广州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司法局下发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凌云计划”建设方案,着力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切实推进律师人才分层分类培养,更好服务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拟启动第二批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取得律师执业证或者工作证,且目前在广州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在相关机构工作的律师,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大湾区律师等。
二、报名条件
(一)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没有不良执业记录,且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身体健康;
(四)执业满三年(包括境外执业经历);
(五)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高,在相关业务领域或律所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在律师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在穗长期从事律师职业;
(七)能够遵守培养计划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养计划活动。
三、第二批遴选专业领域范围
第二批“凌云计划”人员将从民事(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护、劳动与社会保障)、刑事(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普通犯罪)、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行政(立法与行政、政府法律顾问)、涉外(公平贸易、海事海商、竞争与反垄断、国际业务)、公司(企业合规、建设工程、房地产与城市更新、并购重组、清算与破产)、金融(信托、保险、证券、执行与资产处置、税务)、高新技术与环保(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环境与资源)八个专业中遴选,符合以上专业领域的具有突出业绩表现(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创新业务类型,取得一定成绩并对办理同类业务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的青年律师可积极申报。
四、报名方式及遴选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律所/律师于4月29日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中“会员中心”中“在线申报系统”模块提交报名材料(上传文件不超10M)。
(二)遴选方式:
本会将组建遴选小组,结合律所推荐意见,优先考虑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青年律师:
(1)获得过市级以上律师行业奖励(含业务成果奖等)或荣誉称号的;
(2)办理的案件或项目入选各级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典型案例或案例库;
(3)具有境外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的;
(4)对推动律师行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
五、激励保障
支持律师事务所联动设立青年律师人才成长资金池,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律师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培训给予资助。鼓励社会各界为计划提供资金支持以扩大影响力并帮助更多青年律师成长。
对入选“凌云计划”的青年律师优先推荐进入市立法咨询专家、政府法律顾问等队伍;优先推荐纳入各类人才库、智库;优先推荐参加中外交流考察、公开课、论坛、讲座等;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使用;鼓励担任高校法学院的客座老师、校外导师。支持青年律师参与“广交会”等境内外重大展会或重大经贸活动。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境内外律师组织活动。优先推荐“凌云计划”的青年律师进入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仲裁机构任职;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在境内外主要律师组织担任负责人、理事会成员、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提升广州律师人才在境内外法律事务中的影响力。支持办好各类境内外律师组织的会议,促进青年律师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第二批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凌云计划”个人申报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思华、邱佳成,联系电话:020-835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