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效能和监督质量,现面向全市律师公开选聘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特邀观察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拟选聘特邀观察员13名。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本会个人会员,本届未担任本会各工作机构、区律工委、民非机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担任本届律师代表的个人会员优先考虑;
(三)讲政治、有意愿、有专长、敢担当、促提升,为人正派、坚持原则;
(四)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五)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特邀观察员”的有关工作;
(六)积极履行“特邀观察员”职责职能,能够积极参与、完成监事会安排的工作。
监事会将综合以上选聘条件按相关规定择优聘任。
三、职责职能
(一)发挥“特邀观察员”建言献策、宣讲发声、监督评价职能;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综合观察、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行业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调研、论证、信息收集、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发挥协会与会员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协会工作的宣传支持,不断提升协会工作影响力;
(五)参加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报名的律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填写《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特邀观察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报名表word版本及签名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lxwdb@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律所+特邀观察员”命名;
(二)遴选。由监事长会议提出拟聘人选酝酿名单,经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意见后提交监事会会议审议;
(三)公示。确定人选名单将在市律协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公布。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监事会特邀观察员名单在市律协官网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丹(企业微信同名);
联系电话:020-83543060;
请有疑问的律师尽量通过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使用“广州律协”企业微信联系工作人员。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特邀观察员报名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