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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及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情况更新摸底工作的通知
2026-06-11    浏览数:453

穗律协通2026〕7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的部署要求,动态、精准掌握我市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现状及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最新情况,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和资源统筹,更好地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后续制定精准支持政策、搭建对接平台、加强培养推介、提升广州律师行业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助于向国内外市场集中展示和推荐广州涉外律师的专业力量根据市律协《关于开展广州市涉外律师人才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穗律协通〔2025〕152号),在2025年摸底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涉外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情况更新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广州市执业律师(含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在广州执业的港澳台居民律师)、广州市律师事务所。

相关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执业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四)且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详见“、涉外专业(业务)领域划分”),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

2.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

3.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4.曾在境外机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组织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参与境外国家或地区行政审查程序的。

、涉外专业(业务)领域划分

(一)国际经济合作。包括国际经济对话,国际组织谈判,双边或多边经贸协定,政府投资协定谈判等;

(二)国际贸易。包括WTO争端解决,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美国337调查、301调查,国际货物买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事务、贸易制裁、出口管制等;

(三)跨境投资。包括境外绿地投资,跨境股权并购,跨境资产交易,境外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反商业贿赂、反腐败,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

(四)金融与资本市场。包括跨境贷款,境外发债,国际融资,互联网金融,境外上市,涉外基金、信托等;

(五)能源与基础设施。包括境外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国际能源勘探与开发等;

(六)海商海事物流。包括船舶,航运,海损,海洋养殖,海事特别程序等;

(七)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包括跨国毒品、洗钱、腐败、恐怖主义等犯罪,追逃追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

(八)涉外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包括涉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交易,国际网络信息安全,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等;

(九)国际争议解决。包括涉外民商事调解、诉讼、仲裁及相关执行,替代性争议解决等;

(十)国际公法。包括领土、海洋法、航空航天、极地、环境法、条约法、外交关系及其他;

(十一)新业态。包括跨境电商、涉外集成电路、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海洋牧场、数字经济、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

、报送要求

(一)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周一)下午17:00

(二)提交方式

1.请各律师登录广州律协官网会员中心或律兴APP,进入在线申报系统,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对应的问卷填写:

1)未曾填报过的律师,请填写【新增填报】广州市涉外律师人才摸底统计(2026年6月)”问卷并提交证明材料;

22025年已填报过的律师,请填写【更新信息】广州市涉外律师人才摸底统计(20266月)”问卷并提交证明材料。

以上问卷仅支持用律师账号填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2.请各律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律协官网会员中心或律兴APP,进入在线申报系统,填写“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情况摸底统计(20266 ”问卷。本问卷仅支持用律师事务所账号填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工作部:钟超智、邓盈盈(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7159。

 

附件:广州市律师协会在线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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