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案件实务交流会”的通知
2025-05-28 浏览数:50
穗律协业通〔2025〕52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广大律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私益诉讼有深入了解。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办公室、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双碳业务专业委员会拟于2025年6月4日举办“环境案件实务交流会”。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4日(周三)上午9:30-12:00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湿地北门进)
三、活动安排及嘉宾
(一)活动安排
1.参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广东省首个国家湿地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2.现场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业务交流;
3.参观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了解广州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湿地新基建等情况。
(二)嘉宾
1.凌耀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王宏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第五部主任;
2.蔡莹,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局长。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线下活动,现场名额3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讲座记录4个课时,请各位律师提前下载“律兴”APP现场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何怡、赖燕玲,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双碳业务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8813220157、13798668075。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