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浏览数:11,589
穗律协通﹝2024﹞48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本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会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开展2024年度本市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广州市全体律师事务所
二、填报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28日
三、填报方式
点击广州市律师协会网首页左上角“会员登录”,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进入会员中心,选择业务管理菜单中的“广州收费备案系统”栏目,根据《广州律协收费备案律所端操作指引》进行填报。
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新设律师事务所在取得执业许可证书10个工作日内,应当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并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网会员中心“广州收费备案系统”栏目进行备案。
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钟超智、刘丹、张裕颂。
联系电话:020-83556049、020-83548053、020-83516832。
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052-9602。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律协收费备案律所端操作指引》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