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与律师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业务突破口”沙龙的通知
2025-04-17 浏览数:36
穗律协业通〔2025〕15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正式施行。为帮助律师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内涵、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提升律师对农村法律体系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25年4月23日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与律师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业务突破口”沙龙。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广州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与村居法律服务业务专业委员会
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物业服务业务专业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3日(周三)14:30-16:30
三、会议地点
线下: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功能会议室
线上:律兴APP录播(时间待定)
四、主题内容及嘉宾
(一)主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与律师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业务突破口
(二)主讲人
陈得雄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与村居法律服务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线下活动,现场名额8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交流会记录4个课时,届时现场登录“律兴”APP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吴存枚,广州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与村居法律服务业务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3902279349。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