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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招募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的通知》
2025-06-04    浏览数:1,93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继续开展好“1+1”中国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活动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司发〔2025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募情况及时间安排

    今年广州招募“1+1”行动律师志愿者共5名。派遣省份涉及内蒙古、黑龙江、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14个省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66日。

每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鼓励中共党员、律师所合伙人报名参加。报名参加“1+1”行动律师应当: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五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6-55岁之间。

 三、志愿者的政策待遇

 (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的相关补贴:1.为服务于西藏、新疆、甘肃、青海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2.为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3.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税前);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

 (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税前)。

 (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税前),每年提供1万元(税前)交通、探亲补助。

 (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志愿者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协同时减免律师服务期间该律师事务所的团体会费。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分别给予律师志愿者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市律师协会应帮助解决。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66日前将上述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可编辑+PDF扫描件,各形成一个文档)报名材料交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2楼)。联系人:陈晴晴,电话:020-83100146,13827614959,电子邮箱:1610056905@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 

                                        202563

 

附件一: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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