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律协关于重大疾病保险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责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津贴责任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数:2,662
穗律协通〔2020〕18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广东省律师协会重大疾病保险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责任的说明》《关于广东省律师协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的说明》转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阅读并及时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所律师。
保险公司联系人:丰昌雷经理,020-38782153
市律协会员部联系方式:020-83550600
附件:1.关于广东省律师协会重大疾病保险扩展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责任的说明
2.关于广东省律师协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增加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的说明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