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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0-03-01    浏览数:88

广州仲裁委员会

官网链接:https://www.gziac.cn/

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国际仲裁院)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是《仲裁法》颁布后首批7个试点城市中最早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设有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等,并在广东东莞、中山、潮州设有分会。受案范围涵盖金融、股权、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航运等领域,先后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国际航运仲裁院、建设工程仲裁院等专业仲裁平台。

广州仲裁委员会聚焦国际化、专业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2024年,广仲共受理案件26333宗,总标的额824亿元,居于全国前列。率先在国内推出互联网仲裁平台,制定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打造全球首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中小微企业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简称APEC-ODR平台)。率先推出智能机器人“云小仲”、AI智能秘书“仲小雯”,发布全国首个《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研发L-Code仲裁全流程人工智能辅助系统。创设“3+N”仲裁庭审模式,首倡“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及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宣言《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全球发布《“一带一路”仲裁示范规则》及仲裁秘书“广州标准”,获广泛认可。


广州仲裁国际化八大进展


一、仲裁智能化水平再创新高

创设全球首个元宇宙仲裁院、上线智能机器人“云小仲”和智能仲裁员助手,发布全球首个AI仲裁秘书“仲小雯”,完成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的国际仲裁庭审。联合华南理工大学研发L-code仲裁全流程人工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算力模型为探索打造“枫桥式仲裁”贡献广州经验。

二、打造国际化多元解纷平台有新成效

打造全球首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中小微企业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简称APEC-ODR平台),被APEC列为ODR平台五大官方合作方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机构。作为仲裁领域唯一代表入选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年度“民生示范工程”,获“我为群众办实事”广州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项目一等奖。ODR平台解决涉外纠纷案例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


三、凝聚共识提升仲裁引领效应有新成果

首倡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宣言《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及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签署合作方增长至近60家,进一步覆盖到中欧、东欧、东南亚、中亚、中东、北非及北美地区,有效提升我国仲裁国际影响力。


四、引领国际规则创新有新突破

联合哈萨克斯坦IUS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同发布《“一带一路”仲裁示范规则》,将广仲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ODR平台等核心方案纳入规则体系,创新引入调解机构和谈判促进机制,探索建立临时仲裁制度,获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及港澳共十多家仲裁机构和组织的共同认可及推广。


五、仲裁服务低空经济新业态有新探索

2024年8月,发布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低空经济争议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针对低空经济争议的特点及痛点做出创新性制度安排,保障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全球方兴未艾的低空经济纠纷解决提出中国方案。



六、聚焦涉外仲裁办案质效有新提升

2024年受理涉外案件690件,同比增长3%,标的91.6亿元,同比增长81%,涉外案件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无一例涉外案件被撤裁,仲裁文书获美国、香港等地法院认可执行。


七、优秀仲裁模式“走出去”“引进来”有新进展

创设“3+N”仲裁庭审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和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入符合其它国家、地区仲裁法特点以及仲裁程序的“N”种庭审模式,实现优秀庭审模式“走出去”“引进来”。

八、近年来连续获国家级大奖

·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

·商务部“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

·司法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第三名

·“全国十佳仲裁机构”“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双十佳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2023民生示范工程”

·“互联网+仲裁”纠纷解决模式作为唯一仲裁案例入选《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实践案例集(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