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5〕52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广州市推进“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需求,经研究,拟组建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讲师团选拔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 广州市执业律师;
3. 执业年限原则上须在8年以上(2017年6月1日前执业);或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等累计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
4. 具备丰富的授课经验,讲授相关业务领域法律课程5次以上经验;
5. 在授课内容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如经办案例或项目)和一定的学术成果;
6. 甘于奉献,自愿承担讲师团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专业领域要求
参与讲师团选拔的律师所提供的授课内容,应当符合以下专业领域范围(双选或择其一均可):
1.按专业:公司法律,企业合规业务,国有资产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金融、证券、保险法律,商事争议解决业务,民营经济促进法律,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业务,知识产权法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涉外业务,刑事法律,房地产建设业务等。
2.按行业或产业: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软件与互联网,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生物制造,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智能无人系统等。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2:00。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需填写《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附件)。
(一)个人申报:本人签名,由各律师事务所审核加意见并盖章;
(二)组织推荐:包括市律协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推荐,由市律协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名pdf版(个人申报需加盖律所公章),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讲师团申报表”;
2.提供5次以上相关专业的授课课件,ppt版和签名盖章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课件名称”;
3.代理案件或法律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诉讼业务可提交委托书、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非诉业务可提交法律意见书、工作记录、服务方案等证明材料);
4.本人或所在团队专业成果与荣誉的介绍及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
5.其他证明本人符合选拔条件的资料。
(二)要求
1.执业未满8年但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等累计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如申报表为2张以上,每张申报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3.律师事务所需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授课课件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后提交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一)入选“法智惠企”讲师团将优先推荐参与广州市组织的各项针对企业的法律培训活动;
(二)请有意愿申报的律师于6月6日12:00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gzlawyer.org),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在线申报系统”模块——“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每份上传文件不超10M);
(三)联系人:陈佩纯、李锦泉;联系方式:83553245、83556063;
(四)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