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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的通知
2025-05-29    浏览数:87


穗律协通〔202552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广州市推进“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需求,经研究,拟组建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讲师团选拔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 广州市执业律师;

3. 执业年限原则上须在8年以上(201761日前执业);或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等累计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

4. 具备丰富的授课经验,讲授相关业务领域法律课程5次以上经验;

5. 在授课内容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如经办案例或项目)和一定的学术成果;

6. 甘于奉献,自愿承担讲师团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专业领域要求

参与讲师团选拔的律师所提供的授课内容,应当符合以下专业领域范围(双选或择其一均可):

1.按专业:公司法律,企业合规业务,国有资产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金融、证券、保险法律,商事争议解决业务,民营经济促进法律,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业务,知识产权法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涉外业务,刑事法律,房地产建设业务等。

2.按行业或产业: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软件与互联网,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生物制造,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智能无人系统等。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6612:00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需填写《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附件)。

(一)个人申报:本人签名,由各律师事务所审核加意见并盖章

(二)组织推荐:包括市律协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推荐,由市律协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名pdf版(个人申报需加盖律所公章),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讲师团申报表

2.提供5次以上相关专业的授课课件,ppt版和签名盖章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课件名称

3.代理案件或法律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诉讼业务可提交委托书、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非诉业务可提交法律意见书、工作记录、服务方案等证明材料);

4.本人或所在团队专业成果与荣誉的介绍及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

5.其他证明本人符合选拔条件的资料。

(二)要求

1.执业未满8年但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等累计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如申报表为2张以上,每张申报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3.律师事务所需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授课课件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后提交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一)入选法智惠企讲师团将优先推荐参与广州市组织的各项针对企业的法律培训活动;

(二)有意愿申报的律师于6612:00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gzlawyer.org,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在线申报系统”模块——“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每份上传文件不超10M

联系人:陈佩纯、李锦泉;联系方式:8355324583556063

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申报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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