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业通〔2023〕100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为凝聚共识、加强交流、促进发展,着力提升广州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执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广州市律师协会拟编辑并正式出版《广州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案例集(暂定)》发行。现面向广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征集案例稿件,具体稿件要求如下:
一、稿件主题
本次案例征集分为:民事案例、刑事案例,行政案例,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等实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对一些关键问题和误区进行提示,能对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起一定的指导或借鉴作用。
二、稿件体裁
体裁以案例为主,也可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三、征稿对象
广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
四、投稿邮箱及截止时间
(一)投稿邮箱:lawsons_qianyi@foxmail.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投稿)作者姓名-单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案例”字样
(二)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五、稿件的内容格式参考
(一)字数3000字左右
(二)字体要求
1.标题为黑体三号字;
2.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段落间距1.5倍;
3.正文结构为三级标题:分别用序号“一”、“(一)”、“1.”表示,其中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字。
(三)案例格式(详见附件)
(四)文章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隐蔽要求
所有稿件中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名称),考虑到侵犯隐私等侵权风险,请一律隐蔽相关信息。
(五)注释
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引用处应有说明,注释。注释为脚注,脚注标识为小五号字体,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每页连续注,脚注内容为五号字体。
(六)作者信息
作者姓名写在文章末尾处,并在其后加脚注符号“*”,在脚注内容中将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写明、注明全文字数。
编写案例须为律师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特别说明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将对投稿进行评议,以确定选用的稿件;
(二)由于经费有限,本次投稿以及被选用的稿件无任何形式的稿酬,请各作者知悉;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秘书处将另行通知被选用稿件的作者,稿件一经入选将视为授权我会出版。
(五)联系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周倩仪 13570408060
秘书处:张志钰020-83554373(企业微信同名)
附件:案例格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