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申报2024年度律师考核评定结果的通知
2025-07-02 浏览数:890
穗律协通〔2025〕69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以及根据《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发〔2025〕19号)的有关规定,本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广州市律师考核工作。请未参加2024年度律师考核的律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止。
二、报送材料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部。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关于开展广州市2024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穗律协通〔2025〕31号,详见:https://www.gzlawyer.org/info/e2cfb3ce753d4fc992c4a830433bb4aa)要求提交年度考核材料(包括网上电子申请和纸质材料),律师事务所已经完成整体申报的,无需提交全所律师执业情况总结。
(二)律师事务所应如实向市律协报告本所不参加年度考核情况的律师,及时将其律师执业证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四、注意事项
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本会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评定等次。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
联系人:陈思华、郑博润
联系电话:83550600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