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成员
主 任:吴炳波
副主任:刘冰(女,国智)、陈亮(法制盛邦)
委 员:万利、马远斌、王宇航、王志、王泽锋(盈科<广州>)、王晓玉(女)、王超(胜伦)、尹志强、叶嘉怡(女)、丘珊(女)、朱灿杰、孙杰、孙裕广、李辉(盈科<广州>)、杨小青(女)、邱钰静(女)、汪冰洋(女)、张成勇、张贤么、张夏(女)、陆茵茵(女)、陈鹏(德和衡<广州>)、陈灏、林周藩、罗晓熙(女)、郑辉(盈科<广州>)、钟宇明、钟道迈、侯玫红(女)、黄丽榆(女)、黄佳博、黄彪(红棉)、黄露清(女)、董一点(女)、董良启、董泽云、韩燕(女)、曾志辉、蔡华荣、廖岳林、廖燕洁(女)、谭达威